2023清理自查报告3篇(精选文档)

清理自查报告1  近期,省、市先后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上成立了专门的督查组,深入各县区进行督查。根据市上有关规定和督查组工作要求,神木县高度重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清理自查报告3篇(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2023清理自查报告3篇(精选文档)

清理自查报告1

  近期,省、市先后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上成立了专门的督查组,深入各县区进行督查。根据市上有关规定和督查组工作要求,神木县高度重视,立即对全县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的建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就我县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自查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做好自查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市上有关要求,成立了由县委、县*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领导。要求全县各镇办、园区、各部门和单位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责成由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清理规范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根据关于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结合中、省、市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文件要求,重点加强对房屋、土地等国有资产的清查统计,逐项逐条对照检查。根据市上的工作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步骤,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查工作。在组织各部门和各单位学习领会上级精神的基础上,对自查、统计、上报、汇总等具体业务工作进行了系统培训,进一步明确了自查和统计上报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有效,按时上报。

  (三)严明纪律,加强督查。要求全县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中、省、市要求,认真的自查自纠。进一步明确了对拖延、隐匿、谎报、瞒报行为的处罚措施,将责任严格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要求全县各有关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检查,堵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对自查和上报工作进行回头看,杜绝瞒报、漏报等现象。

  二、自查汇总情况

  根据市督查组的工作安排和时限要求,我县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的清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出借情况。为了避免国有资产闲置,充分发挥办公用房使用效益,我县神木镇和麻家塔办事处将部分闲置办公用房出借,共出借使用面积236*方米。

  三、下一步整改计划

  下一阶段,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停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市上的整改要求,进一步强化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能,组织专门力量,对照自查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党政机关违规建设楼堂管所和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现象。同时,计划将各部门和单位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清理自查报告2

  为进一步夯实税收征管基础,促进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我局开展了非正常户清理工作。通过与工商比对、实地查找等办法,对全局现有管户即将转非正常户的纳税人进行了初步认定,对系统中已认定的非正常纳税人进行了彻底清理和处理。其中对查无下落、无欠税并且在工商已被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纳税人进行了注销;对被认定为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纳税人公告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对清理出来仍继续经营的纳税人纳入正常管理并清理税款50余万元。此项工作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明确三个清查重点。

  此次清查严格依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和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开展工作。清理范围为应认定为非正常户没有及时认定的纳税人;已认定为非正常户而长期未处理的纳税人;以及不应认定非正常户而认定的纳税人确定为清查重点。

  二、通过各种渠道向纳税人宣传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及依法纳税的重要意义,引导纳税人进行自查自纠,主动到税务机关补办税务登记、补缴税款;组织各科室统一调配力量,按辖区管户原则,对照三个清查重点,逐户进行清理核实;

  三、与工商部门沟通合作,对无法确认户进行一一核对,及时处理,确保登记基础数据完整与准确。

  四、局领导高度重视,对非正常户清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并将检查结果记入征管质量年度目标考核。

  五、进一步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制定了《非正常户认定流程》,加强对非正常户管理,提高管户管理和纳税服务水*。

清理自查报告3

  根据左人社字25号文件精神和左教办字37号文件要求,我校进一步提高认识,促进反腐倡廉方面全面贯彻落实,围绕重点环节和长效机制,重点对教职工违反工资政策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制度建设到位。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在接到上级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后,校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抽出相关人员组成领导组,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分管财务、政工人员、中心校长

  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二、精心组织

  组织干部职工共同学习了左人社字25号文件精神和左教办字37号文件精神,认真学习了《左权县关于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对违反工资政策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保证了清查工作的科学发展。

  三、全面排查

  按照上级要求,我校自查领导小组对我单位教职工违反工资政策资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我们重点对培训学习期间、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工资待遇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已调离原单位,在原单位和现单位领取两份工资补贴的;不按组织要求,长期不在工作单位工作或从事其他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补贴的;在职、离退休人员死亡,仍然领取工资补贴、养老保险金的;遗属补助对象已到政策规定年龄或已死亡仍然领取补助的;到龄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补贴的;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殊岗位、艰苦岗位等补贴的;违反规定录用,顶名顶岗占编领取工资补贴的;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虚报冒领工资补贴的情况逐人逐项进行了清查。

  经过自查,我院未发现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补贴的情况。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也不丝毫懈怠,要做到持续改进常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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