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指数法在水利水电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应用

摘要 在一个较为完善的指标体系基础上,采用综合指数法对芭蕉河流域的生态环境现状进行了环境质量评价,从而判断出该地区目前的生态质量,为水电站的建设提供了必要的依据和参考。另外,针对该流域的某些较为脆弱的生态因素,给出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 综合指数法;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水利水电

中图分类号 X820.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8-0196-02

1 综合指数法的特点及计算方法

1.1 综合指数法的特点

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法的特点,是能适应综合评价某个环境因素乃至几个环境因素的总环境质量的需要。此外,大量监测数据经过综合整理,计算成几个环境质量指数后,可提纲挈领地表达环境质量,既综合概括又简明扼要。环境质量指数可用于评价某地环境质量各年(或月、日)的变化情况,或比较环境治理前后环境质量的改变(即考核治理效果),以及比较同时期各城市(或各监测点)的环境质量。它也适用于向管理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关于环境质量状况的信息。

1.2 综合指数法的计算方法

在建立综合环境质量指数时,要按照各污染物对人体健康或环境的危害性对各参数加权。最简单和常用的加权方法是将i污染物平均监测浓度Ci除以i量纲的Ci/Si值,可称为i污染物的分指数,它是多种环境质量指数计算式的基污染物的评价标准即环境卫生标准Si,将Si的倒数看作权重系数。各参数的权重系数,还可通过专家判断、征询较多学者和群众意见、或用更复杂的数学计算来确定。环境质量指数的计算,有比值法和评分法2种。

1.2.1 比值法。比值法是以Ci/Si的形式作为各污染物的分指数。设某一因子i作用于环境,其环境质量指数的计算公式可写为:

式中,Pi—环境质量指数;Ci—i因子在环境中的浓度;Si为环境质量标准中该因子某一标准浓度值。

大气、水、土壤等绝大多数评价因子均可采用上述的标准型指数;由于DO(溶解氧)和pH值与其他因子的性质不同,需采用不同的指数形式:

(1)DO的标准型指数形式:

式中,Pi—i点的DO环境质量指数;DOf —饱和DO浓度;T—水温(℃);DOi—i点的DO浓度;DOs—DO的评价标准。

(2)pH值的标准型指数形式:

式中,Pi—i点的pH值环境质量指数;pHi—i点的pH监测值;pHsd—评价标准中规定的pH值下限;pHsu—评价标准中规定的pH值上限。

1.2.2 评分法。评分法是将各污染物参数按其监测值大小定出评分,应用时根据污染物实测的数据就可求得其评分。应用该方法时,需先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污染物等级分类的上限和下限,如果该指标没有相应的规范可依,也可采用德尔菲专家咨询法确定。确定了等级后可采用德尔菲专家咨询法确定各环境因子的权重,并根据调查数据和监测值给出各因子的评分,最后加权计算出综合评分。

(1)简单叠加型指数:

式中,I—某一要素的环境质量指数;Pi—该要素某一环境因子的环境质量指数。

(2)均值型指数:

代数叠加型指数与均值型指数均将每个环境因子影响重大性视为相同,是较为常用的综合指数,不同在于前者计算的是总值,后者计算的是均值。

(3)加权型指数:加权型指数考虑到每个环境因子影响重大性的差异,而赋予各环境因子不同的权值。

(4)极值型指数:极值型指数在考虑平均值外还突出了最大污染物的作用。

2 综合指数法在水电项目环评中的应用

2.1 水利水电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常用指标类别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根据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工程的特点,提出了一个综合反映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生态环境质量定量评价体系,它从一系列指标的客观实测值或估算值与该指标在生态环境中的主观环境质量评价等级两者间建立评价体系,并根据拟建水库的生态环境效应判别并运用特尔菲法确定各指标的权重[1-2]。

指标体系,是评价标准以正确的环境观和价值取向的具体体现,它是对某现象进行价值判断的规定和准则。主要包括以下指标:地形地貌、森林覆盖率、维管束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物种、古树名木、水库淹没区生物量占评价区生物量、陆栖脊椎动物、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土著物种、生态敏感区、土壤侵蚀模数、土地垦殖率、人口经济密度。

2.2 指标等级与权重确定

2.2.1 指标等级与权重制定的依据。指标权重的制定主要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环境生物学、环境管理学、环境与资源经济学和生态学的一些原理和方法,利用特尔菲专家咨询法在确定了17项指标后,同时又对上述专家所给定的指标权重值进行统计学处理,并经修正而加以确定相应的权重。

2.2.2 指标等级与权重的一般模式。根据指标等级与权重制定的依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生态环境质量指标等级与权重模式。

2.2.3 综合评价方法。综合评价指在单因子评价的基础上,用加权平均法进行生态环境的综合评价。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釆用加权求和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I=Wi Ii

式中,I—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综合分值;n—指标个数;Wi—各指标权重值;Ii—各指标的评分分值。

3 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

3.1 鱼类资源的生态补偿措施

3.1.1 施工期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非特殊情况施工期不得延长,尽量在枯水季节完成水下施工作业。选用装载能力大的运输船舶,降低船舶往返频率,降低水体扰动、悬浮物增加对鱼类的影响程度[3]。设置拦网,实行监测,采用生态修复措施。施工中建设方应主动与作业点附近的渔民就作业时间进行协商,以减少渔业资源损失。施工过程中发现珍稀水生动物,应立即停止施工。

3.1.2 投产后保护措施。人工繁殖鱼苗,待鱼苗长到一定长度后放回河道,让其在自然环境中生长的方式,也是目经常采用的大坝生态补偿措施。还可以考虑的补偿措施有鱼类栖息环境的恢复和再造,即通过工程措施使已被破坏的鱼类栖息地完全或部分恢复原有功能,或在其他区域选取环境相似的水域(如河道支流)进行改造,但再造栖息地对那些只在祖先产卵的地方产卵的鱼类是无用的。供鱼类洄游通过水闸或坝的人工水槽,鱼道的设计主要考虑鱼类的上溯习性。在闸坝的下游,鱼类常依靠水流的吸引进入鱼道。

3.2 地形地貌及生物物种的保护

在开发活动中,要对影响区域内的敏感地貌进行特别保护,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减少大型机械对其的不良影响,必要时可以建设独特地形地貌的保护区。严格按照设计执行施工,不准在施工范围以外活动。临时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布设要科学合理,减少难以恢复的土地占用类型和面积,在大坝施工迹地进行植被恢复。植树造林的树种应当首先当地种类,如果选用外地种类,要充分论证,避免造成新的外来种的生态入侵[4]。

加强移民安置工作管理,避免超计划占用林地、禁止移民乱砍滥伐,安置中注意保护周边植被,尽可能减少对植被和土地的破坏,建议对安置区周边实施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鼓励移民对安置区周围进行绿化。

对于无法避免和消减的生态影响,要制定完善的补偿方案,给予的经济补偿要保证用于生态补偿,不能转做他用。凡是毁坏的林地必须要选地重新栽植。减少的生物量必须要异地补偿。临时性的占地要通过复垦进行补偿,永久性的占地要采用异地种植的方法进行补偿。

3.3 水土保持措施

3.3.1 工程永久占地区。本阶段,水保方案是在现有防洪设计标准及防渗要求基础上,联合水工设计,将在副坝、防洪堤背水面及工程部分裸露坡面采取生态防护措施。

3.3.2 施工生产生活设施占地区。为防止施工期降水及地面径流给工程建设带来影响,采取设置排水沟拦截并排走场内及周边降水和地表径流。结合施工总布置,排水沟修建在施工生产企业和生活区内,按施工生产生活房屋的布局修建。

3.3.3 料场占地区。开采过程中注意保护开采边线以外的植被,施工活动应尽量控制在料场征地范围内,尽量避免破坏征地范围以外的植被。

完建后迹地恢复植物措施:土料场开采结束后形成典型的挖损地貌,不具备直接复耕的条件,须对其进行土地整治。开采结束后,将集中堆放的表层耕作土回铺到开挖迹地上进行复耕。同时,将无用层临时占用的耕地进行翻松复耕,其复耕的费用在移民安置费用中列支。

4 参考文献

[1] 董鸣飞等.海南省生态环境质量分析与综合评价[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85.

[2] 夏军.区域水环境及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多级灰关联评估理论与应用[M].武汉: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出版社,1999.

[3] 白洁,王学恭.基于生态位理论的甘肃省城市竞争力研究[J].干旱区资源与环境,2009(3):30-34.

[4] 庞振凌,常红军,李玉英,等.层次分析法对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的水质评价[J].生态学报,2008,28(4):1810-1819.

推荐访问:生态环境 水利水电 综合指数 评价 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