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旅游与生态道德的互动建设关系

[摘要] 生态旅游作为可持续发展的绿色旅游形式,强调人与自然的公平与和谐。该文论述生态旅游与生态道德的互动建设关系,从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和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两方面揭示生态道德是生态旅游的核心;从道德角度考虑人与自然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旅游资源生态价值观、坚持代际公平原则、运用生态道德保障和调节旅游行为四个方面阐述构建生态道德促进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并指出生态旅游利于生态道德的培养。

[关键词] 生态旅游 生态道德 互动建设

当代旅游业已成为许多国家和地区发展势头最强劲的产业,在满足旅游者需求,促进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同时,许多旅游业的发展对环境资源也带来负面影响,造成环境破坏,导致旅游资源的逐渐退化甚至消失。问题的症结在于:如何使旅游业的发展和环境资源的维护相协调?以可持续发展旅游资源为宗旨的生态旅游正是在这种背景下逐渐兴起的。“生态旅游”(Ecotourism)的概念由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1983年首先提出,1993年国际生态旅游协会将其定义为: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当地人民生活双重责任的旅游活动。生态旅游实质上是绿色旅游,其目标是保护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维持资源利用的可持续发展。1992年“联合国世界环境和发展大会”的召开,在世界范围内提出并推广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和原则之后,生态旅游作为旅游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形式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研究和实践。

近20年来我国旅游业发展迅速,但常常缺乏科学的旅游规划和管理,仍然可见旅游游到哪里,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也就到了哪里。既然人类的旅游活动导致了过重的环境压力以及环境损害,那么人类必须为此承担责任。基于此,生态道德(Eco-morality)作为一种“危机道德”,着重于对人类在旅游过程中所应履行的义务的必要强化。生态道德是以调整人与自然关系为基本内容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生态道德的建构意义在于对人与自然关系的重新认识以及对传统人类中心主义的自我扬弃。生态道德承认自然物有其自身固有的权利和价值,它将人类看成是整个自然界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将人类的行为后果放在整个自然生态系统的回应中来评价、审视,其思维方式是将人与自然统一起来,人的行为凡是有利于人—社会—自然生态系统的和谐进化,就是道德的,反之是不道德的。生态道德要求人们以伦理道德为视角,反思人类对自然环境的态度和行为,将人类的道德关怀扩展到世界万物,并从人与自然和谐的高度提出相应的道德原则,即人与自然环境和谐统一的整体价值观。生态道德的标准和信念及其道德规范将自发地约束和调节旅游行为, 而生态旅游以其特有方式对理解和构建生态道德,建设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生态旅游与生态道德的互动建设关系将是本文的主旨话题。

1 生态道德是生态旅游的核心

1.1 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生态旅游活动以大自然为舞台,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与发展。生态旅游所蕴含的自然与文化的融合、文明与科学的传播、保护与开发的协调、财富与科技的补偿等价值理念都很好地融入了和谐观。自然界有其自身的运行规律,生态道德承认自然物有其自身固有的权利和价值,生态道德的思维方式是将人与自然统一起来。人与自然物都是地球生态系统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人类是大自然之子,生命来源于自然界,人类的繁衍与健康生存,依靠大自然产物供给为支持系统,因此人类本能地热爱大自然,亲近大自然,向往大自然。人们在紧张的工作之余,企盼从忙碌节奏和污染环境的困惑中解脱出来,回归大自然,享受大自然的绿色森林、清新空气、温暖阳光的亲切关怀。生态旅游活动形式多样,既含有观光游览、度假疗养,又有修学健身、科学旅游和特种旅游。旅游景观提供的阳光、空气、水体、山丘、绿色生态系统以及自然奥秘,是多功能复合系统,旅游者置身其间,感受“天人合一”的境界,“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并在大自然中寻找和领悟生态智慧。

1.2 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是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生态道德转变着人类中心主义的思维方式。人与自然的关系原本是一种天然的和谐体,只是到了近代,科技飞速进步,生产力迅速提高,人口急剧增加,物质消费亦成倍增长,对自然界过度索取,超越了自然环境的承载容量和净化力,导致环境污染、退化与破环。自然物既然有自身固有的权利和价值,也就享有不受污染和破坏的权利,享有能够持续生存发展的权利,人类要充分尊重自然物的这种权利。生态旅游作为可持续发展的绿色旅游,使自然物得以实现有其自身固有的权利和价值。“旅游资源的管理应当既满足经济、社会和美学的需要,又维持文化完整性、基本的生态过程、生物多样性和生命支持系统”。不断保持环境资源和文化完整性,并能给旅游区的居民公平地分配旅游业的社会经济效益,是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本质。对于不可持续的旅游,利润最大化是开发商追求的目标,追求享乐则是旅游者的主要目标。价格是调节供需的杠杆和游客与旅游点建立联系的纽带。其最大的受益者是开发商和游客,而由旅游活动所带来的环境代价则主要是由当地居民承担。它以牺牲环境资源的持续价值来获取短期经济效益,这种旅游不可能持续发展。生态旅游通过减轻环境压力来平衡经济利益,通过保持旅游区景观资源和文化的完整性实现代内和代际的利益共享和公平性,使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得以实现。

2 构建生态道德,促进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旅游强调对旅游资源的适度开发和保护,强调以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结合为基础的代内公平与代际公平。目前有些旅游业打着生态旅游的旗号,而实际上却做着破坏旅游资源的事情。由此可见,生态旅游作为一种新兴的旅游发展目标和发展模式,虽然是旅游发展的必然选择,但是关于它的内涵、实践操作体系等还存在许多待完善之处。对生态旅游的真正内涵加以研究,构建生态道德,运用生态道德的规范自发地调节人们的行为,以发自于内心的自觉行为来保证在享受自然、认识自然的同时达到保护自然的目的,才可推动生态旅游的永续发展。

2.1 从道德角度考虑人与自然的关系

人是地球上唯一的道德主体,是具有理性的高级生命,能够从道德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并用道德的力量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人不仅应从道德的角度考虑人际关系,而且应从道德的角度考虑人与自然的关系。在旅游开发与旅游活动中,不容忽视旅游资源与旅游环境的权利。旅游资源与旅游环境不仅有着为人类旅游服务的天然义务,同时也有着其自身不可剥夺的权利,这种权利的实质在于使人类的旅游活动与自然环境之间维持着一种动态平衡,这就必须赋予旅游资源与旅游环境以同等的道德地位,在充分尊重和积极保护它们的前提下,适度地开发利用旅游资源。

生态道德倡导人类对自然的开发利用,不仅要考虑有利于满足自身需要,而且应考虑自然界其他物种能够持续生存发展和繁荣的权利。人们应当运用自身独特而优越的理性和道德,自觉地承担起维护生态平衡,保护旅游资源与旅游环境的必要责任,这就要求保持住青山碧水,不使新建的各类建筑与山争雄、与水争色,不乱砍滥伐,切实提高森林覆盖率,严格控制水土流失,游客不随意丢弃废弃物,自觉爱护环境的整洁与卫生。人们在进行某项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时,应充分考证它对其他资源及整个旅游环境的影响,在切实保护旅游资源与旅游环境的前提下,实现人类的旅游利益与旅游资源、生态环境的整体协调发展。

2.2 树立正确的旅游资源生态价值观

人类对旅游资源的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要有科学认识。不能只从经济利用的角度来理解或考虑人和旅游资源的关系,要认识到旅游资源所具有的生产供给价值、支持价值、协调价值、信息价值、服务价值等多维的综合生态服务功能与价值。充分认识旅游资源与环境的非经济价值,特别是它们在审美、认知、科学研究、文化、教育、心理和精神陶冶、人格塑造等方面的精神价值,以及在维护生态系统平衡方面被人所觉察感知或不能被人所觉察感知的固有价值。如王洪翠等参照Costanza等对全球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测算方法,对武夷山风景名胜区的生态服务价值进行了货币化计算,研究结果表明,该区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为12.59×106 USD•a-1,其中生态效益就占了79.67%。

2.3 坚持代际公平原则

对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质是对后代人利益的保障。生态旅游主张当代人享受旅游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的机会与后代人相平等。同一时代的人们对旅游资源与旅游环境财富享有同样的权利,而子孙后代和当代人对旅游资源与旅游环境也享有并拥有同样的权利,当代人不能因为只顾自身的需要而过度地开发利用旅游资源,损害到旅游资源与环境的再生能力,从而侵犯到子孙后代的应有权利。所以,坚持代际公平原则,树立起可持续发展的观念,科学有序地适度开发和利用旅游资源,对当代人和后代人负起同样的道德义务,才能保障他们也能享受到大自然的神奇功能以及生态旅游的乐趣。

2.4 运用生态道德保障和调节旅游行为

生态道德主要表现为生态道德意识、生态道德规范和生态道德实践这三种社会现象。道德是在实践中产生的,因此道德具有天然的实践属性。道德的内容指导实践行为,道德的社会价值也最终全部体现在实践中。因此,可以运用生态道德调节和保障旅游行为。生态旅游的发展需要遵循生态道德规范。这要求旅游开发者、经营者、游客等人群在旅游开发建设和旅游活动中, 运用觉醒的生态伦理思想和道德良知, 自觉地承担起维护生态平衡、保护旅游资源的责任。培养生态道德是指培养旅游相关人群真正学会尊重自然,发自内心地把自己当作自然之子,与自然和谐相处,自觉地约束自身活动给自然环境造成破坏的行为。珍爱自然,保护环境。在生态旅游中,可以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道德实践活动,推进生态道德宣传示范活动、加强生态道德教育、完善生态道德评价体系等,使生态道德成为生态旅游的道德保障。

3 生态旅游有利于生态道德的培养

生态道德反映人类伦理道德思想的必然觉醒,体现人类的生存智慧。《人类环境宣言》(1972)宣告“维护和改善人类环境已经成为人类的一个紧迫目标”,并申明保护和改善这一代和将来世世代代的环境,是人类庄严的道德责任。生态道德作为一种道德,既反映着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又反映着人与人、人与社会的伦理关系,不仅是人类道德进化的必然产物,而且是人类社会走向更高文明的重要标志。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辩证唯物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生态观是和谐生态伦理观强有力的哲学基础和理论支撑。早在上个世纪,马克思、恩格斯就明确指出:人和自然是“密切相联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他们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很明显,人类作为自然界的产物,是自然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依赖于自然界。生态道德观从新的视角建立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它从维护自然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的目的出发,对人们的行为予以道德约束。

21世纪的人类正从征服自然走向守护家园。人类的力量已经强大到足以决定地球村命运的地步,再不能像从前那样任意征服和改造自然,必须学会守护已变得十分脆弱的家园。这个转折要求每个地球村公民都必须具有生态意识。生态意识的普及依赖于公民教育,把生态意识普及纳入到公民教育中。提高生态意识,加强生态教育已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旋律。发展生态旅游,客观上起到对参与生态旅游的人增强生态意识和培养生态道德的作用。生态旅游者在认识自然、了解生态环境的同时,学习和丰富了自然科学文化知识,进而增强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生态道德观念的形成。生态旅游不同于一般的观光旅游,它要求旅游者在享受自然之美后,还应承担保护环境的责任。在生态旅游过程中可以利用自然知识讲解对游客进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教育,正确引导人们的旅游行为,从而增加游客的知识和游兴,提高游客的生态意识,使生态善恶观、生态良心、生态正义、生态义务成为旅游者的自觉行为和道德规范。

4 结语

人类是自然之子,在生态旅游中要提倡“欣赏自然、感悟自然、保护自然”,增强自然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摒弃“人类中心主义”的理念,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道德观念,运用生态道德的规范自发地调节人们的行为,以发自于内心的自觉行为来保护自然资源。研究和理解生态旅游与生态道德的互动建设关系,通过生态旅游加强生态道德的启蒙形态——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如此,通过长期不懈的互动建设,既可以建构起符合和谐社会建设潮流的生态道德,而且能使基于可持续发展意义上的生态旅游得以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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