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年谱看陈云对党内政治生活的科学态度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中国共产党党的建设的鲜明特点。作为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陈云同志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时期里,始终把营造党内健康的政治生活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为之不懈努力,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的《陈云年谱》(修订本)为研究陈云一生对党内政治生活的科学态度提供了权威而翔实的材料。

一、以民主集中制营造党内健康的政治生活

自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以来,在不同阶段、不同岗位、不同层级上,陈云同志终其一生始终关注党内的政治生活问题。

早在1928年7月下旬,被中共江苏省委调任松江区党的负责人陈云,在赴金山县浦南区巡视中帮助区委制定了《浦南秋收暴动决议案》。其第一条明确指出:“支部是基础,第一要发展支部,整頓支部”[1]。既揭示了武装斗争与党的建设的紧密联系,也指出了支部在党的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正如其时刚刚结束的党的六大关于《组织问题决议案提纲》所指出的那样:“没有支部生活便没有党内生活的基础,也就没有无产阶级的基础。”[2]

延安时期,作为中共中央组织部长的陈云为党的建设呕心沥血,全面论述了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规范和党员、党组织的行为准则,为党的事业大发展做出了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宝贵贡献。解放战争时期,身为东北局副书记的陈云日理万机,十分重视党的自身建设。1947年4月,陈云在主持中共中央南满分局第二次扩大会议的讲话中,针对部分地区党内组织生活不健全的状况,指出了“必须以严肃的原则性去对付无原则的纠纷”,强调了“健全党内生活、增强党的战斗力”的极端重要性。[3]

新中国建立以后,陈云成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重要领导人,但党的建设仍然是他关注的重要问题。1954年2月10日,陈云在七届四中全会的发言中指出:“我们对于执政后党内的状况是不能盲目乐观的”,强调“要严守党的制度和党规党法,发扬党的优良作风。”[4]上个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在纠正党的工作中急躁冒进的同时,陈云的可贵之处在于从党内政治生活的角度思考问题。1960年11月25日,在听取中共浙江省委负责人汇报时,陈云特别强调:“一个领导机关听不到反面意见是危险的。我们提倡讲老实话,但要有讲老实话的条件。现在除了第一书记、组织部长还可以讲一点干部的真实情况外,其他人都不敢讲,这是党内一种不正常的现象。”[5]1962年2月8日,陈云参加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陕西省全体干部会议并讲话。谈到关于发扬民主的问题时陈云再次指出,“这几年我们党内生活不正常”,“这种现象是非常危险的”。[6]历史表明,党内政治生活正常与否同党的事业发展的成败得失紧密相连。

“文革”结束后,陈云较早地提出恢复和发扬党内民主。1977年8月14日,在上海代表团讨论华国锋在党的十大所作报告的发言中,陈云强调指出:“有了由高度民主而来的高度集中,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局面才能出现。”[7]所以,陈云高度评价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中央工作会议,认为“这次工作会议开得很好,好就好在真正恢复了党的民主作风。”[8]1978年12月22日,陈云在十一届三中全会闭幕会上讲话,指出:“1957年以后,由于种种干扰,毛泽东提倡的这种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很多年没有实现。这一次党中央带了个好头,只要大家坚持下去,就有可能在全国实现。”[9]陈云高度珍视新时期业已出现的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活。1979年1月4日,陈云在讲话中回顾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指出:“实现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的要求已经写入党章和宪法,做好这件事,对党是一种重大工作,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也是一种重大责任。”[10]随后,陈云更把党内政治生活、党风与执政党生死存亡紧密结合起来思考。1980年11月,在中纪委第三次贯彻《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座谈会期间,陈云指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11]执政党党风问题成为新时期陈云党建思想的重要内核。

综上所述,健全党内政治生活是陈云一生的不懈努力,贯穿其间的是对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就执政党而言,党内政治生活直接影响党的作风进而关系到执政党的生死存亡。

二、对党忠诚老实是党内政治生活的第一要义

政党是政治组织。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特征是其鲜明的政治性。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要求党的成员尤其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对党忠诚老实。这是党得以发展、发挥战斗力的重要基础。1940年11月29日,陈云在《关于干部工作的若干问题》的讲话提纲中指出:“要按照政治与能力兼顾的标准选用干部,两者缺一不可,以政治为主。党的干部必须忠实于无产阶级事业、忠实于党”[12]。1942年5月29日,陈云进一步发挥了干部对党忠诚的选拔标准,指出:“挑选干部的标准是:对党无限忠诚;大公无私,与群众有密切联系;负责任,创造精神;守纪律。这四条中第一条最重要。”[13] 10月5日,陈云再次强调,“今后对干部特别是新干部,应讲作为干部的条件,首先是要忠诚于党。”[14]对党忠诚是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最宝贵的品质,也是党内政治生活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对党忠诚老实的基本前提是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有清醒而坚定的认识与把握。加强党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理论学习就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内容。1938年3月上中旬,根据毛泽东在三月政治局会议上的建议,陈云主持起草了中共中央《关于大量发展党员的决议》。决议要求做好新党员初步的马列主义与党的建设的教育,“使他们了解共产主义与其他党派的理论思想的基本区别”。[15]1939年12月,陈云在《学习是共产党员的责任》一文中,把学习理论作为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希望高级干部首先要努力学习,成为学习的模范。[16]这篇文章成为中国共产党也是陈云本人论述学习的一篇重要文献。延安整风就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次全党性的大规模的自觉的学习运动。对此,陈云深有感触。他曾多次提及延安时期学习哲学的情形及收获,这也为他平生笃信和躬行的“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交换、比较、反复”十五字箴言奠定了坚实的哲学基础。

对党忠诚老实就要自觉地为党的事业奋斗到底。对此,陈云有一个非常形象的说法,叫“翘辫子”。1938年4月14日,陈云在抗日军政大学关于《怎样做一个革命者》的报告中提出:“做一个革命者,就要准备为革命奋斗到底。什么叫到底,就是人死的时候,上海话叫‘翘辫子’的时候。”[17]同年6月,陈云在瞿秋白纪念会上的讲话提纲中再次论及奋斗到底,“为共产主义奋斗到底——到死了为止。”[18]奋斗到底”也成为陈云一生的坚定信念和光辉写照。

对党忠诚老实就要做老实人。毛泽东曾多次深刻地论述党员干部做老实人的问题[19]。陈云对此也有独到的认识。1940年3月,陈云在《党员对党要老实》一文中指出:“我们共产党是言行一致的政党,不允许有言行不一致的党员,不允许任何党员对党讲一句假话。如果党员染上说假话的恶习,党内互相信任就不可能建立。”[20]换句话说,在陈云看来,忠诚老实是党内政治生活相互信任的重要基础。1942年10月7日,陈云在《关于干部问题》的讲话中再次表明:“老实人不丢脸,不老实,怕丢脸,越会丢脸。”[21]按照陈云对老实人的理解,其实陈云在党的历史中许多关键节点上也表现出了老实人应有的科学态度和政治勇气。正如毛泽东曾经说过的那样:“他对陈云同志很怀念,‘大跃进’时,大家头脑发热,陈云同志在压低指标上提过多次意见。”[22]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是共产党人起码的政治品格。

三、增强党的生命和活力是党内政治生活根本的目

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容要随着党的历史任务、时代环境、党内情况的变化而变化、发展而发展,以增强其时代性特征。

在长期的革命生涯中,陈云一直关心党内政治生活的时代性问题,以使党的领导机关和基层组织更好地担负起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的历史使命。早在1929年10月3日,陈云就在为中共江苏省委起草的《江苏省委致苏州县委信——关于工人斗争、秋收斗争、发动和改造党等问题的指示》中,批评了江苏县委脱离群众、忽视领导工人斗争、组织上存在“和平保守”等错误,指出“如果党脱离了群众,即断绝了党的生命和活动”。并提出改善黨的质量,建立支部生活,严格遵守纪律。[23]这为土地革命时期打开党的工作局面提供了务实的工作思路。

抗日战争时期,建立和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1938年9月21日、26日,陈云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发言中指出:“党的工作要民族化,以争取广大群众的信仰;要在用人方面有大的气魄;党内要发扬民主。”[24]陈云提出的这三个问题,不仅涉及党内政治生活问题,而且对于中国共产党始终成为抗日民族解放战争的中流砥柱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1939年1月25日,陈云在关于发展党员问题的讲话提纲中,针对党在国民党统治区发展党员工作,指出“要注意防止关门与拉夫两种错误,以反对关门主义为主。”[25]反对关门主义,就是要组织起千千万万的民众,调动起浩浩荡荡的队伍,去争取抗日战争的彻底胜利。

同样,随着抗战期间中国共产党逐渐成为全国性的大党,党自身的团结问题也显得愈加重要和迫切。一方面,针对党内干部的团结,作为中组部长的陈云特别强调:“必须在维护党的利益的原则基础上团结起来。”陈云坦陈党内干部不团结最容易发生的几类干部群体:新干部与老干部,军队干部与地方干部,外来干部与本地干部,以及同类干部(军队与军队、地方与地方、部门与部门等)之间。其中,以新老干部的不团结为最多最久。新老干部的不团结其实是土地革命时期的农民干部与新参加革命队伍的知识分子干部之间的关系问题。陈云的这一认识,后来在《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一文中又有新的分析,即着重从“新知识分子干部”、“土地革命时期的老干部”、“专门技术干部”、“领导干部”、“军事干部”几个方面,分析其各自的优势与不足,从而解决党的事业发展所面临的突出问题,以完善和提高干部素质,增强和巩固党的团结。另一方面,关于党与非党干部的团结,陈云在《关于干部工作的若干问题》中明确指出,“党与非党干部闹不团结,应由党员干部负主要责任。”要求“用各种方法团结非党干部,应取的基本态度是坦白、诚恳、爽直。”显然这里涉及的不仅是党与非党干部的团结问题,其实也与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三大法宝之一的统一战线问题密切相关。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陈云在党内政治生活一方面强力推进拨乱反正,积极参与制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恢复和加强党的民主集中制传统。另一方面,特别重视党的集体领导和新老交替问题。关于集体领导,这是总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也是中国共产党自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以来一直没有解决好的一个重大问题。1980年2月24日,陈云在十一届五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党的交接班问题,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中国党内,都有过痛苦的教训;要认真实行集体领导制度。[26] 11月11日,陈云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发言,再次强调要搞集体领导。[27] 1982年4月,陈云以自己的文稿编辑为例,指出,当年在中财委主持工作期间,几乎所有的决定,特别是重大决策,除了自己作必要的调查研究以外,都是经过集体讨论作出的;许多重大决策都是根据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党中央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出的,或者是经过党中央批准的。[28]陈云以亲身经历说明了集体领导的地位和作用,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其实,延安时期,陈云就对集体领导作了深入的研究和具体的探索,提出:“集体领导必须建立在分工的基础上;要建立一些必要的工作制度,如例会制度、汇报制度、检查制度,其中以例会制度‘为重要关键’;主要领导者要恰当地发挥作用。”[29]。陈云的这些思考,至今依然闪烁着思想的光辉和方法论上的价值。关于新老交替,正如陈云上述在十一届五中全会上所指出的,国际共产主义和我们党都曾有过“痛苦的教训”,所以他特别关注新时期党内的干部交替特别是领导人的接班问题。1981年5月8日,陈云撰写《提拔培养中青年干部是当务之急》一文;1982年7月30日,陈云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的讲话中,中心思想就是强调党的干部交接班问题历来是党的一件大事。陈云对党内新老交替的关注,既反映了解决这一现实问题的紧迫性,更体现了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博大胸怀和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难能可贵的是,作为党的第一代、第二代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陈云对维护毛泽东、邓小平作为第一代、第二代领导核心具有高度的政治自觉,尤其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这种自觉显得更加弥足珍贵。1989年5月26日,陈云主持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会议,就反对动乱问题发表讲话。他表示:“我们作为老同志,现在要坚决拥护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30]。仅仅从这点讲,陈云鲜明的党性原则和坚定的政治立场也为我们党成功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作出了重大贡献。

陈云在不同时期对党内政治生活侧重点不同的准确把握和正确应对,既推动了党的事业的健康发展,也清楚地表明党内政治生活的目的在于增强党的生命和活力,以确保党立于不败之地。

四、纪律不能松绑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原则

马克思主义政党不仅是政治组织,而且是有严格纪律约束的先进组织。严格纪律、严守纪律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原则。

1929年4月上旬,陈云为中共松浦特委先后起草致江苏省委关于奉贤庄行斗争的两个报告,批评斗争中存在明显的游民无产者的表现,指出其错误和教训之一在于特委对斗争的领导缺乏很好的组织与集中指导。[31]从土地革命战争初期的实际看,陈云所指出的这些现象在当时左倾盲动主义盛行之际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延安时期,陈云特别重视党的纪律、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和规矩的制定与执行,为党的事业和党自身的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制度支撑。1938年10月31日,陈云在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上的报告中指出:“每个同志应当做遵守纪律的模范。”[32] 1939年1月5日,陈云在关于中共地方党部领导方式问题的讲话提纲中,针对地方党部的领导存在反映情况不够、报告不具体、不实际等缺点,提出要建立巡视制度,以克服这方面的问题。[33] 4月28日,陈云在审阅中共晋西北区委及其下属几个地区党组织的工作报告后,提出了“党员要守纪律,尊重组织”的重要意见[34]。随后,陈云在中共中央党校讲授关于《共产党的基本组织原则》的提纲中,进一步指出:党的组织形式可以根据客观环境的变化和党的需要而改变,但基本组织原则在一个时期内是不能变的,强调“纪律是党的生存和斗争胜利的一个根本条件”。[35]陈云如此密集地论述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反映了延安时期党的队伍迅猛发展的客观要求和逐步成为全国性大党必须加强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

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对此陈云有着十分清醒的认识。1955年3月28日,陈云出席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并就高岗、饶漱石问题发言,强调“高级干部在维护党的团结上有着特别重要的责任”[36]。黨的团结是生命。1981年11月8日,陈云再次明确指出,不要有山头,认为这是我们应该具有的共产党人的态度。[37]陈云有一个基本的态度,“要实现党的一元化领导,首先要反对闹独立性的倾向。”[38]坚定地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是中国共产党一贯的政治立场和优良传统,也是党不断走向胜利的基本条件。

在纪律问题上,晚年陈云有一句非常有名的警句,即“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不存在‘松绑’的问题。”“共产党不论在地下党时期或执政时期,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党的纪律。”[39]陈云不仅严格要求全党,而且也身体力行,率先垂范。1992年9月25日,在党内德高望重的陈云因健康原因亦主动向时任党的总书记江泽民请假,不参加党的十四大。[40]这反映了一位老共产党员的政治自觉和纪律意识。

五、正确的党内批评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鲜明特色

有无正确的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根本标志之一。从党的历史看,党内批评既存在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一面,也存在不痛不痒、好人主义盛行的一面。开展积极、正确、健康的党内批评,是党内政治生活增强战斗性的必然要求。

1929年9月14日,陈云出席中共江苏省委常委会议,汇报无锡、扬州党组织恢复和群众斗争情况,就当地党组织发动群众不够、对国民党人有幻想的改良主义倾向提出了批评。[41] 1938年9月,陈云在抗日军政大学向即将奔赴前线的毕业学员发表题为《论干部政策》的讲演,指出:“对干部不要‘抬轿子’,拍马屁不是好事,不客气批评别人的人才是好人。”[42] 1939年5月23日,陈云在《为什么要开除刘力功的党籍》一文,再次指出:“党内不允许有不遵守纪律的‘特殊人物’、‘特殊组织’,不允许任何党员在党的决议面前有‘阳奉阴违’的两面派态度。”[43]在陈云看来,“对于坏分子、投机者要无情地从干部队伍中清洗出去”[44]。党的支部“要监督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开展批评自我批评,克服党员中各种脱离党的理论、政策和党规党法的错误倾向。”[45]开展积极的党内斗争,严肃党的纪律,是为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如何开展党内批评呢?1939年9月,陈云在《组织工作与领导方式》讲话提纲中指出:开展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自我批评;解决问题既要坚持原则又要态度诚恳,要大公无私、任劳任怨,对人以同志式的态度。[46]随后,陈云进一步指出,“对党内一切不好的倾向必须斗争。党内斗争主要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首先应该从领导做起,检查自己有什么缺点错误,不能上推下卸,诿过于人。”[47]总之,陈云认为,任何时候党内都有争论,但要有原则态度:(一)老实的态度,是则是,非则非。(二)负责的态度,争论事小,原则事大;历史上的事小,现在的工作事大。[48]陈云论及党内批评要有老实与负责的态度,是对党的历史上党内斗争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建国之初,陈云就明确反对把工作中的缺点错误上纲为“两条路线斗争”的提法。[49]其后,陈云不无深刻地指出,对工作错误的纠正,不要来一个“左比右好”,犯“左”倾的毛病。[50] 60年代初期,陈云对党内“有些人讲话不痛不痒,怕犯错误”深感忧虑,坦言“讲话不要怕‘左’和右,如果有人说你们右了,我来承担”[51]。陈云的这些表述与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关于主要是防“左”的论述具有高度的一致性。这反映出两位历史老人政治上的深刻睿智。

陈云晚年,对党内政治生活中的党内斗争问题保持高度的警醒和深刻的反思。1981年6月22日,陈云出席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预备会各小组召集人碰头会。邓小平在讲话中指出,今后党内斗争是什么性质就说是什么性质,犯了什么错误就说是什么错误,原则上不再用路线斗争的提法,陈云插话,表示赞同这个意见,说“讲路线,历史上用惯了,用到谁的头上谁就不得翻身,还要上挂下联。‘文化大革命’中用得更滥了。”[52] 11月19日,陈云在第五次全国“两案”审理工作座谈会其间提出书面意见。意见指出:“‘文化大革命’从全局来说,终究是一场政治斗争。因此,除了对于若干阴谋野心家必须另行处理以外,对于其他有牵连的人,必须以政治斗争的办法来处理。”“这种处理办法,既必须看到这场斗争的特定历史条件,更必须看到处理这场政治斗争应该使我们党今后若干代的所有共产党人,在党内斗争中取得教训,从而对于党内斗争采取正确的办法。”[53] 1985年6月25日,陈云在回忆审判“四人帮”过程时谈到,“党内斗争不能开杀戒,否则后代不好办。”[54] 陈云表现出的原则而审慎的态度是对党的历史的高度负责,也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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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本刊总编,教授

责任编辑:粟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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