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问题与改进

摘要: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是广泛应用于督导工作中的评价工具,它的科学性、有效性直接影响着教育督导效能的发挥。本文以多个评估指标体系文本为分析对象,结合教育评价理论和系统论原理进行深入剖析。发现了当前指标体系构建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而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学校督导评估;指标;指标体系

中图分类号:C40-5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09)01-0004-02

中小学校是世界各国教育督导普遍关注的重要领地。随着我国多数地区“普九”任务的完成,教育督导制度正在大力倡导督导职能由“督政”向“督学”的转换,即督导学校的办学质量逐渐成为教育督导工作的主导方向。评估指标体系是督导工作中应用的主要工具,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提高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科学性、有效性不失为一种可行的提高督导效能的措施。本文即审视学校督导中的“器”——指标体系,对搜集到的多个不同省、市、区下发的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的文本进行横向对比和纵向分析,以期全面深入地考察现有学校督导评估中运用的指标体系的实际状况,为其改进与提高提供些许参考。

一、学校督导中的指标:功用及其评判标准

教育评价理论中,指标是一个基本概念,指的是教育目标在某一方面的规定。指标体系就是为了综合反映和说明某方面的状况而设计的一组具有内在联系的指标。在学校督导中,评估指标就是开展科学评价活动的基础,是督导的直接依据。由于一所学校的发展水平很难直接表现出来,人们就选取一系列指标来代替它。评估指标并不见得就是学校发展状况本身,它反映的应是评价者的关注视角。是评价者关注的现象、状况、活动的折射。

二、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存在的问题

1991年教育部颁布了《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指导纲要》,第一次对普通中小学的督导评估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框架,督导的学校范围包括:城乡全日制完全小学、全日制普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督导内容分为办学方向、学校管理、教育质量、办学条件四大模块。1997年教育部出台了《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指导纲要(修订稿)》(以下简称《指导纲要》),在督导内容上突出了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性。《指导纲要》提供的只不过是框架,还需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在调查研究与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才能制定出实用的方案。因此,科学分解指标,严谨设置评价标准是非常必要的。但是从笔者搜集到的多个省、市、区的现行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样本来看,在评估指标和评价标准设计方面却存在一些共性的问题引人堪忧。

(一)指标分解的偏差

对比多个指标体系文本,笔者发现,绝大多数指标体系都是以1997年《指导纲要》规定的七大领域来设置一级指标的,即办学方向、管理体制和领导班子、教师管理与提高、教育教学工作、行政工作的常规管理、办学条件、教育质量,有的在七项之后又额外增加了“办学特色”等指标,但未像其他一级指标那样进行分解,只是直接给定了评估标准,可看作附加指标。

指标体系中对于一级指标的分解采用的是“范畴的逻辑分解法”,也就是将整个学校工作的诸多方面按照“平行”维度进行分解,从中选出了比较重要的七个领域。而二三级指标是将上一级指标按照“从属”维度进行分解得出来的。但是细致分析一下我们就可发现,这种分解其实是用要素的分解代替了目标的分解。作为学校,教育工作的总目标应是促进学生的优质、全面发展,衡量办学质量的高低也主要看学生的发展程度。而对学校工作的几个模块作分解,细化之后的指标偏重衡量的是行政办公效益,忽略了学生的中心地位,导致总目标的偏离。

另外,指标体系中所呈现出来的平行指标之间或从属指标之间的关系也存在逻辑上的偏差,如某个指标体系中一个二级指标是“面向全体学生”,而它的从属指标之一是“面向全体”,两者的内涵并无差别,逻辑上不存在包含与从属关系,属同义反复。因此无论是一级指标的要素分解还是二三级指标的从属逻辑,指标分解的科学性与合理性问题都值得我们仔细推敲。

(二)具体评估指标的不足

文本中三级指标之后的评估标准实质上具体表明了评估的操作要点,是督导评估的直接依据。但综观评估要点的表述又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指标要求集中于达标水平上,期望指标缺失。指标体系中需要有达标水平的指标作基础。它提供了最底限的评价要求。如:“毕业考试各科及格率在95%以上”,为学校指明了基本的努力标准。但现实中有些达标要求对于多数学校来说是可以很轻松做到的,则这样的指标就没有吸引力了,也导致学校产生不重视的态度。期望指标的合理设置可以促进学校“跳一跳摘桃子”,对评价对象产生激励和导向作用,应加以关注。

2.不合理量化,忽视指标的内在效益。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是典型的量化研究,但不能过分强调指标的量化水平,要将质的研究和量的研究有机结合,实现科学的评价。一些质性的指标被单纯量化到指标体系之中,如:对图书报刊指标的评价只在数量上作出明确规定“藏书生均30册以上”、“报刊不少于70种”,却没有指标来评价其利用率是否充分,师生是否从中受益,现实中我们常见到高中及以下学校的图书馆很少或根本不向学生开放的状况。书报再多也是摆样子,并未从人本关怀角度考虑,而且还容易造成夸大攀比和浮躁的导向,这是一种不科学的量化。

3.结果性指标多,过程性指标少。如:“品德行为”的—个评估要求是“近两年无违法、犯罪的学生”。学生的成长环境是多元的,学校教育对他们的影响是有限的。学生的生活背景、外界干扰等多重影响作用的结果若都由学校一方承担很不公平。在一些地区,一旦学校中出现学生违法事件,则当即抹杀其一定时期内的所有教育成果和发展成绩,评价中一票否决。以单一指标的达到与否来代替学校发展的全过程,这是简单粗暴的惩戒做法。这种一味的终结性的评判并不能在实质上促进学校的改进与发展,反而会打消学校发展的积极性,产生不公平感。

4.评估指标的可操作性差。评估要点可用定量与定性两种方式来表达。据笔者掌握的指标体系中定量表述的评估要点只占15%左右,其余均为定性描述。由于教育现象的复杂性和模糊性,导致评价中不可避免要使用软指标,并对其作定性描述,但定性描述主观性太强,过多设置又会导致评价操作的困难。在描述中经常出现“认真”、“积极”、“严格”等表示程度的主观判断字眼,使评价者难以把握评判的程度,不同的评价者面对这样的指标,依据自身的主观感受便会产生不同的评判结果。那么这个指标的信度就值得怀疑了。总之,定量与定性指标的恰当设置是指标体系构建必须深入思考的问题。

三、改进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建议

我国的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研究与运用还刚刚起

步,理论支撑与实践操作等方面的发展还很不成熟。但不可否认,评估指标体系的运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学校评价的科学性与可行性,因而改进指标体系的不足对我国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可以起到一定的调节促进作用,针对文本分析中发现的问题,试从以下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一)提升指标设计的科学性

目标分类学的理论是将总体目标分解成具体目标的过程,现行的教育评估指标设计技术是将这种方法应用到了系统的要素分析之中。这种要素分析的方法并不完全适用于目标分解理论。比如提高学生创新能力是教育目标,而组织各种活动是一些具体的措施。这些措施对目标达成有一定的逻辑关系,达成的质量和水平则是受具体活动的数量、频率、过程和师生能力等多方面影响的,所以不能仅通过统计学生参加了多少次活动来代替目标评价。教育目标和具体措施的关系是一种极其复杂的关系。要素之间的关系是客观存在的。我们必须要通过逻辑分析和统计的方法获得对这种关系的模型刻画,从而构建具有同构性质的系统模型,然后根据这种模型所反映出来的内容,进行目标分解,才能获得科学的评价结果。

(二) 增强评估指标体系的可操作性

随着评估理论和技术的深入发展,必然导致指标体系的体积呈指数增长。指标体系的细化是该项研究的必然趋势。为了简化评估过程,不能以降低评估精度为代价,我们可以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将建立的动态模型输入到计算机之中,将复杂的计算交给计算机完成,从而降低评估过程人工成本,提高效率。

运用教育学、系统论、控制论、统计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进行多学科协同研究,在科学合理的分解指标的基础上,利用计算机软件的辅助来实现评估的自动化是未来评估指标体系发展的一种可能的趋势。在计算机的辅助下,整个评估指标体系都将实现程序化、自动化操作,每个具体的指标只是原始数据的提取而不是评价者观点的提取,可测性的客观数据的搜集成为评估过程中唯一要做的工作,现在相关研究正在努力开展,相信实现从指标体系的构建向同构模型的建构,从静态的突击式的评价向过程性和动态性评价的发展,从理念和制度改革向技术应用科学化方面深化,最终实现人工评价向自动评价的转变是不久即将达到的目标。由此,评估指标体系的可操作性将大大增强。

(三)提高指标体系设计者的专业性

如前所述,设计指标体系是一项科学性、专业性很强的任务,当前的督导指标体系主要由督导机构内部的人员来制定,而督导队伍中往往以经验型专家居多,他们对课堂教学和学校管理第一线的情况很熟悉,但是涉及到制定指标体系所需的评价理论、系统理论和技术支持等,恐难以全面具备。为弥补这种不足,建议聘请专业人士作为顾问,将大学里的教育评价理论研究者、系统科学理论的研究者、计算机程序设计的专家等充实到设计队伍中来,同督导人员的丰富经验相结合,共同研制适合本地区学校发展实际的评估指标体系,以促进学校办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四)提高评估结果运用的有效性

学校督导的根本目的不在于给出优劣的评价,而是要促进系统功能的有效发挥和目标的最终实现。新课程背景下的学校评价改革,将促进学校改进工作作为确定评价内容、评价过程、评价方法的核心。合乎标准是对所有学校的基本要求,而在保证学校达到基本标准的前提下促进学校有特色的可持续发展才是更高层的次追求。

长期以来,在评价过程中,为了尽可能地调动学校的积极性,评价者常常将学校和校长的切身利益与评价结果挂钩。以排名、奖惩的方式突出评价结果的重要性。不可否认,这种以鉴定为主要特征的学校评价在一定时期内可能有其特定的作用(如:在促使学校软硬件达标、管理符合章法、质量和效益达到一定标准等方面是比较有效的),但若作为一项长期的举措,以鉴定为特征的学校评价则会给学校带来许多负面影响。

随着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推进。发展性学校督导评估将大有作为。仅仅知晓学校排名结果的评价将被有针对性指导建议的、以促进学校发展为本的发展性督导评估所取代。在评估指标体系中不但指标的设计要体现出发展性理念,在评价结果的运用上也应体现出利于学校发展的初衷。以综合总分的方式呈现评估结果,学校虽然可以总体上知道自身的发展水平,但不会明了优劣差距的具体所在。若改用向量来表示,则可以通过有序的展现每个一级指标的具体得分,让学校清晰的知晓自身在哪方面有了进步,在哪方面与同级学校相比还存在差距,需要改进。如此一来,学校轻装上阵、目标明确,既促进了学校的主动发展,又利于增进和协调学校与督导部门之间的合作关系。

责任编辑 星 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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