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以来我国信息消费研究的新进展

摘要:信息消费的实践发展,极大地推动了我国信息消费理论的研究。我国加入WTO 6年来,学界对信息消费理论的新进展主要表现在信息消费的界定与信息消费的特点、信息不对称与信息消费、网络信息技术进步与网络信息消费增长、信息消费的区域差异与特点比较等方面。文献综述与评价的目的在于提供前人研究的思想成果,促进深入研究。

关键词:信息消费;研究进展;综述与评价

中图分类号:F01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981(2008)06-0064-06

近几年来,国家为刺激内需,平衡经济增长三大动力关系,动用了诸多工具,但内需总是激而不起,难起预期效果。这也成为一些人考问中国消费文化特色的焦点。而有意思的是,内需中信息消费这块却“一枝独秀”,迅速发展成国内消费的增长点,虽未成为消费总量的支柱,却让消费结构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且意义深远。信息消费的实践发展,极大地推动了信息消费理论的研究。本文就我国加入WTO 6年来,基于全球化因素的消费影响,学界对信息消费的界定与信息消费的特点、信息不对称与信息消费、网络信息技术进步与网络信息消费增长、信息消费的区域差异与特点比较等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进行文献综述与简要评价,旨在推动信息消费研究的纵深发展。

一、信息消费的界定与信息消费的特点

对信息消费涵义的界定是理论研讨的前提。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有学者提出信息消费命题以来,随着信息的经济社会化深入,信息消费需求越来越多地进入研究的范畴,但由于信息的普适性和形态多样性,使得如何界定信息消费一直没有统一说法。最近有学者断言,时至目前,我国学界尚未有一个权威性的信息消费定义。对这种判断是否准确,在此不作讨论,而只据其提示,摆出近几年来学界有关涵义界定,以供研究参考。界定大致有如下几种。

一种是从消费对象出发的信息消费活动说。沙勇忠等认为信息消费是直接或间接以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为消费对象的消费活动。张同利具体到就居民消费支出的构成进行分析,认为其中的医疗保健、交通通讯和娱乐教育文化服务三项支出之和应当是信息消费的主要内容。按照马克卢普的分类方法,医疗保健消费项目不包括药品和器械支出,其中外科医生的劳动只按50%计算。郑兵云对此持不同意见,认为交通通讯类支出中的交通消费,从以信息产品和服务为对象的信息消费本义来说,在消费方式和目的上都存在较大的出入,而且实际上交通消费支出占交通通讯支出的很大一部分,同时目前我国医疗保健支出中信息产品的比例还较小,硬是将它们纳入居民信息消费范畴会在无形中夸大居民信息消费的规模,造成统计和数量分析上很大的误差。而将它们剥离开来,只将通讯和娱乐教育文化消费两大类归人居民信息消费构成中,则更有利于实践的发展和研究的深入。通讯类包括通讯工具产品和通讯服务,娱乐教育文化以文娱用耐用消费品、教育和文化娱乐为主。教育在尹世杰教授看来是人们最基本、最重要的消费行为,但又不是一种单纯的消费行为,而且是一种生产行为。教育消费的消费性和生产性功能,不仅能提高人的素质,而且能提高生产力,极大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朱红等则认为,信息消费是在一定的信息消费环境下,信息消费者为满足信息需求,对信息产品与服务进行以精神消费为主的消费活动。同时指出,信息产品除信息资料外,还应该包括手机、电脑、电视等工具类产品。也就是说,作为消费信息内容所必需的信息工具应纳入信息产品消费范畴。

一种是着眼于消费主体的行为说。蒋文锋等从消费主体的需求目标出发,认为信息消费是指在生产、生活中,消费主体在信息需求的引导下消费信息产品及服务从而得到满足的消费行为。包括对信息本身的收集、加工、利用及其相应的信息设备的选购、使用等。或者说,信息消费是指信息消费主体(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为满足生产、生活中的信息需求,针对信息获取和占有、信息吸收和处理而采取的消费行为或活动。王桂云分析了影响用户信息消费行为的主要因素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但这一定义包含有生产性信息消费的内容则是很值得讨论的。把生产性信息消费放到信息消费范畴进行研究是否合适?生产性信息消费与生活性信息消费区别开来研究是否更有利于信息消费的深入研究和规律性探讨?因为两者对信息消费的目的与方式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本质上属于生产过程或产业经济学的内容,后者才是消费经济学意义上的范畴。笔者认为信息消费应主要是指居民生活中的信息消费。

一种是着眼于消费过程的定义。按Sprertg和Olshavsky的定义,信息消费是对信息的感觉(sensation)、理解(pemep—tion)和整合(integration),Scott J.Takacs进一步指出,信息消费是一个复杂的内部过程。我国学者的看法是,信息消费是指在某种社会关系中,用户在可获增值期望收益的驱动下,结合自身的支付能力和智能素质,运用可能的技术装备,获取和使用信息及信息产品的过程。金燕将信息消费过程概括为包括信息需求、信息获取和占有、信息吸收和处理、信息创造的四个基本阶段。

对信息消费的特点,学者们主要是借助比较研究法来识别。一是通过与物质需求的比较来识别。朱红认为信息需求是通过信息消费来满足的,与物质需求相比,信息需求以精神需求为主。也正因为信息需求以精神消费为主,在一定意义上,消费信息能够获得比传统消费更多的满足,更能够带动经济发展,促进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蒋序怀也认为,信息消费主要满足人们精神和文化需要,对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进步具有重大意义。一是通过区分广义与狭义的信息消费来识别。沈小玲认为,广义信息消费范围包含文化消费、媒介消费、教育消费等;狭义的信息消费是以信息产业提供的信息产品和服务为消费对象的消费。由于信息商品具有与物质商品不同的属性,信息消费也就有与其不同的特点:(1)信息消费具有非消耗性、共享性、参与性、增值性;(2)在一定条件下,信息消费的边际效用递增;(3)信息消费本质上是一种精神消费;(4)信息消费的效用满足程度因个体差异而呈现很大差别度;(5)信息消费的边际消费倾向高于一般物质商品的边际消费倾向;(6)信息消费的锁定效应,即消费者熟悉了某一类信息产品或服务后,因转换产品或服务需要支付较大的转换成本,包括使用咨询、重新学习或接受培训等来接受新产品的特性和使用环境,一般不太愿意换用功能相似的其他类型产品或服务。也有学者从消费品交换形式的角度将广义信息消费界定为既包括以商品交换形式,也包括以非商品交换形式进行的商品获取和利用活动。

二、信息不对称与信息消费

经济学从古典到新古典都以信息对称假设为前提,但现实世界中,信息不对称现象普遍存在着,各种交易市场、各个交易阶段、各样交易行为都不同程度地显现出信息不对称的

特征:一方比另一方拥有相对优势(劣势)的信息。例如经营者对企业的盈利能力比股东知道得更多等。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客观存在及其随时变化的可能给经济世界带来了许多新的经济成本或收益,也向理论界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导致了一大批有价值的创新成果。诺贝尔经济学奖也一度颁发给在有限理性、企业决策与信息理论方面做出拓荒性贡献的西蒙(1978年)、在价格信息搜寻成本、劳动市场信息等信息经济学领域具有先驱性作用的斯蒂格勒(1982年)、创造性提出不完全信息博弈理论的豪尔绍尼等(1994年)、在不对称信息下对激励理论做出奠基性贡献的米尔利斯(1996年)等,但真正令国内学术界对信息经济学和信息不对称理论着迷的是在2001年授予为不对称信息市场理论奠定了基石的阿克洛夫、斯宾塞和斯蒂格利茨诺贝尔经济学奖之后。他们的代表性作品,如《柠檬市场:质量不确定性与市场机制》(Akerlor,1970)、《劳动力市场中的信号问题》(Spence,1973)、《“信息甄别”理论:教育与收入分配》(Stislitz,t975)等更是被奉为“圭臬”。

将信息不对称思想引入信息消费研究是近几年来我国学界致力的一个方向,有关信息不对称理论的新成果也就对信息消费的研究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新方法的引入带来了许多新的链接点,引生了一系列新的学科交叉课题。如不对称变化规律、不对称度的测量等与信息消费的关系等。按照信息消费包括消费主体、消费客体、消费环境三大要件的思想,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主要有:

(1)产品(消费客体)差异与信息不对称差异的规律研究。重点是产品生命周期与信息不对称度的差异分析。产品是消费的对象,根据菲利普-科特勒的营销管理理论,产品有一个从引入(始自新产品首次分销和供购买)、成长、成熟、衰退的生命周期,而不同生命阶段由于市场成熟程度和市场竞争强度不同而在量上和结构上显现出信息不对称差异。一般来说,市场较为成熟,竞争比较公平,信用记录制度健全,买卖双方的信息披露较为充分,产品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较小。付红桥等以产品属性信息为考察对象的研究,在给出可度量的信息不对称度的定义的基础上,探讨了不同生命周期产品的信息不对称度变化规律和特点,得出信息不对称度逐步降低的结论。

(2)作为消费主体的消费者与信息不对称关系的研究。这其中又有两个不同的视角与研究路径。一是消费者知情权与信息不对称的关系研究。现实的消费市场上,消费者常常是交易中的信息弱势方,这是导致消费市场信息不对称的一个基本原因。从消费者的知情权人手,让消费者获得应有的消费知情权,有效行使知情权,是一种改进消费市场上信息不对称状态的有益探讨。董成惠在确立信息不对称与消费者知情权的关系的基础上,结合实践中出现的消费信息不对称现象,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了由消费信息不对称引致败德行为、不利选择及信号失灵而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指出现行法律制度对信息不对称规制的不足,强调知情权落实对消费信息不对称的矫正,并相应的提出了关于完善消费者知情权保护机制和构建消费者知情权的社会保护体系的观点。二是消费者效用与产品质量信息不对称度的研究。王庆国等通过比较产品质量真实信息与消费者预期质量信息来定义质量信息不对称度,将质量信息不对称度引入消费者效用和企业利润关系的研究中;然后基于质量信息不对称度、产品质量与产品价格构建了消费者效用模型与企业利润模型;分析了质量信息不对称度变化对消费者偏好变化的经济意义,对消费者效用与企业利润的影响。结论是,企业可以通过调整发布的信息量来改变质量信息不对称度,追求较大的利润;将产品质量信息不对称度控制在合适的水平才能获得较高的企业利润和消费者效用。

(3)作为消费环境重要方面的技术和制度与信息不对称问题的研究。这有两种研究思路:一是通过激励机制设计、合约制度安排和博弈制度规则来研究降低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度;一是沿着从信息技术进步一信息成本降低一信息不对称度变化的思路寻找不对称的问题解。付红桥等认为,企业采用新信息技术能降低企业和客户获取信息的成本,从而对价格信息不对称产生影响。他们的研究从客户搜索产品价格信息出发,分别对四种市场进行分析,得出了在短期市场中,考虑IT影响时信息不对称降低、客户获得较低价格;在长期市场中,考虑IT影响时信息不对称消失、市场演变为完全竞争市场的结论。从技术与制度创新的角度求解不对称问题也是一种途径。梁志勇从剖析信息不完备不对称问题切入,强调创新在治理信息不完备不对称问题及防范由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危害的作用,指出技术与制度的创新,尤其是特定组织形式演进能相对改善信息不对称情形,有效约束行为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也有的强调信息消费与技术创新的关系。黄郴等的研究先是给出基于企业技术创新的信息消费评价原则,然后应用社会信息化测度和技术创新评价方法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最后提出技术创新需要有效的信息消费,科学的信息消费评价体系和方法又有助于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开展的观点。刘春年探讨了国家创新体系与信息消费方式的互动规律,认为国家创新体系的建立对信息消费方式的改革与重组、信息消费方式的完善对国家创新体系的更新与改进,有互相促进的内在联系。

三、信息技术进步与网络信息消费增长

1.信息消费增长的影响因素分析。我国新世纪以来信息消费的加速发展是多种因素合力作用的结果。蒋文锋等指出,随着信息技术革命的深入和信息产业的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对信息认识不断加深等方面的综合作用使我国居民的信息消费行为和信息消费结构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学者们同时认识到,我国居民信息消费近些年来的快速成长是建立在低起点的基础上的,目前的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促进我国居民信息消费,缩小同发达国家的差距,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这是一个共识。在一定意义上说,促进信息消费增长的原因与制约信息消费的因素是等价的。从破解制约因素出发来促进信息消费是一种有用的思想方法。但具体研究中,对要重点破解的制约因素,则有不同的看法:一种研究认为主要是收入、信息产业结构不协调、消费者的信息意识和认识水平。一种研究认为是信息需求、信息产业、信息市场、信息环境和信息文化。并同时指出,信息环境的演进既促进信息消费,又会带来许多新问题,对信息消费产生负面影响。一种研究认为我国工业基础薄弱、信息产业和信息技术发展相对滞后。这种薄弱与滞后制约了信息消费的发展,为此扩大信息消费,必须选择适合自身的发展模式,走信息产业与传统工业相结合的发展道路。一种研究认为我国消费者信息生产机制不够合理。为此,有必要建立和完善消费者信息生产机制,使企业有必要向消费者有效地传递信息。也有研究认为主要是消费信息成本太高。为此,要提高我国居民消费率,达到内需、出口‘、投资三驾马车协调推动经济增

长的目的,必须降低信息消费成本。政府要从构建信息平台人手,加快市场信息化进程,降低居民消费信息成本。这里,降低消费信息成本的过程实质上也是促进信息消费增长的过程。

2.网络信息消费。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我国城市居民的信息消费在消费支出中的比重迅速提高,特别是在国际互联网多元多样链接的条件下,以互联网为主要载体的新兴信息消费快速扩大,并逐渐成为人们信息消费的时尚。对近几年兴起的网络信息消费学者们表现出极大的关注与兴趣。万卫红认为这是信息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趋势,是消费者利用Internet,以实现自身消费需求的过程。何明升的研究深入到网络消费的测度上,并给出了测度网络消费的四种方法,即支出法、系数法、结构法、指数法。支出法主要根据网络消费的货币支出、网络消费的时间支出、网络消费的总支出(即前两项的货币当量之和)三个指标来测定消费活动。网络消费系数由网络消费支出与总支出之比来确定,其表达式为:网络消费系数Net=Px·x+Pt-t/C(式中C为总支出,x为消费者购得并投入消费过程的网络资源,Px为网络资源x的价格,t为消费者投入网络消费中的时间资源,Pt为时间资源价格即工资率)。结构法则通过对网络消费具体项目的列表来分析网络消费内容之间的联系及结构特点。指数法主要用一个(或一组)综合指数来判断人们的消费质量。他同时指出,对信息消费的测度与对该活动的管理是密切相关的,测度是手段,管理则是目的。网络消费的发展水平应随管理过程而不断提高。

一些学者更加关注网络信息消费增长对消费行为特征的影响。刘立认为,信息技术的发展使网上交易成为可能。网上交易的特点是:信息流成为商业运动的主导因素,并对商流和物流起媒介和先导作用;消费者通过网络浏览、搜索为购买商品所需的信息;消费者借助网络与供货商进行直接信息交流与对话,作出购买决策和购买行为;企业与消费者之间通过互联网全天候地保持联络并建立起长期的合作关系。在网上交易过程中,消费者有关购买认知的浏览、搜索、寻找三种方式不是孤立的,而是交替互动的,互动使他们的购买意图趋于明晰。随着网上交易活动由少到多的发展,消费者的行为特征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消费者占有的信息越多,主动权也就越大。彭伟斌以电子商务为例指出,B to C电子商务模式缔结了一种现代化的生产消费关联方式。在此环境下的信息消费,既修正消费时空,又有极强的反馈机制,彰显个性化特征与趋势。刘立指出,与传统市场交易相比,Web环境下的商品交易方式发生了变化,消费者对网络信息空间的认知方式也在发生变化,更重要的是消费者掌握了网上交易主动权。网络营销者应充分认识到这种变化,在了解消费者需求的基础上,通过网络宣传产品和树立企业形象。

一些学者意识到了基于国际互联网的信息消费实践对理论创新的意义。何明升等指出,用以解释工业社会以前的人类消费活动的传统经济学,正受到网络消费实践的极大挑战。他们建构起网络消费的数学模型,模型的一些分析结果,如网络消费效用最大化的条件、投入要素之间的替代规律等,印证了经典经济学的一些科学成分。模型也由于引入时间资源概念,突破了传统经济学关于资源要素的界域;由于效用递增阶段存在的证明,突破了传统消费理论关于效用递减的定论;由于消费与生产的合一,突破了传统消费理论与生产理论的分野。网络消费是一个“生产一消费”的复合过程,也是一个效用递增与效用递减相继起的复杂过程。网络消费由兴起到确立,其社会地位要经历一个逐渐制度化的过程。在网络经济中,制度稀缺是一种普遍现象,网络消费制度创新的条件是创新者预期的纯收益为正值,而一旦创新成功,则会产生不断自我强化的所谓“首创效应”。万卫红则认为,网络消费的实现过程与传统消费的实现过程在流程与速度上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时滞在所难免。这值得研究。

四、信息消费的区域差异与特点比较

随着信息技术越来越广泛地介入人们日常生活,社会消费结构正逐渐地从以往单一的物质产品消费向多样化的物质产品消费与信息产品消费兼具的结构转型,结构转型显示出入口的和区域的差异与特点。

1.中外信息消费的差异与特点比较。国别的信息消费差异表现在消费者、消费品、消费环境等方面,尤其是作为消费主体的消费者。消费者的信息搜寻过程同时是一个信息消费的过程。李东进等从消费者购买前搜寻信息行为与企业以什么方式向消费者传递信息的关系出发,以消费者购买前外部搜寻信息努力问题为主题,在把信息源分为人员信息源和非人员信息源的基础上,建立了消费者搜寻信息努力、搜寻成果与搜寻满意的结构模型;根据模型对中韩两国消费者搜寻信息努力、搜寻成果与搜寻满意进行比较分析;通过分析确认中韩两国消费者在搜寻信息努力上的共同性和差异性。差异性表现在:韩国消费者在付出人员搜寻信息努力时更多地受并立自我倾向的影响,付出非人员搜寻信息努力时不受独立自我倾向的影响,而中国消费者在付出非人员搜寻信息努力时受独立自我倾向的影响,付出人员搜寻信息努力时不受并立自我倾向的影响;在对产品属性信息的关心上,韩国消费者更多地关心产品的合意信息,这直接影响人员搜寻信息努力,而中国消费者更多地关心产品的属性信息,这直接影响非人员搜寻信息努力;在对通过搜寻获得信息知识的满意性方面,韩国消费者利用口碑等人员信息源搜寻信息时,不仅满意所搜寻的知识,而且满意在搜寻信息过程中感受到的愉快感等情绪。消费者搜寻信息行为是消费者购买决策前的一个重要特征,自然成为企业营销管理研究的一个热门。薛强等以消费者购前信息搜寻理论为背景,以大连市消费者为例,应用主成分分析法对影响消费者购前信息搜寻的主要因素进行定量分析,探寻了影响消费者购前信息搜寻的主要因素,即方案可选程度、卷入意愿、产品知识和搜寻成本等。

2.中国城镇居民的信息消费差异比较。郑兵云采用Panel Data模型,通过建立我国城镇居民的信息消费函数,利用1999-2003年我国31个省区的统计数据,实证研究这一时期我国城镇居民信息消费的总体水平和边际倾向差异、地区差异、时间差异等问题。得出有关我国城镇居民信息消费差异的基本判断与观点:(1)我国东部地区城镇居民信息消费总体水平最高,和中西部有较大差异,且有进一步扩大趋势。西部地区信息消费总体水平略高于中部地区。(2)1999-2002年我国城镇居民信息消费边际倾向较高,高于居民其他单项消费的边际倾向。但同时,城镇居民信息消费存在较大区域差异,西部信息消费的边际倾向最高,东部地区略低于西部地区,中部地区的边际消费倾向最小。(3)我国城镇居民信息消费的地区差异效应明显。东部尤其是东南的大部分地区差异效应值大于零,而北方、西部地区差异效

应值不但小于零,且绝对值较大,中部和西南地区差异效应值大小介于前两者之间。并且,城镇居民信息消费的地区差异主要是受地区收入差异的影响。(4)我国城镇居民信息消费的时间差异也较大,一个显著特点是2002年信息消费增长较快。陈燕武等对福建省城乡居民信息消费状况进行了比较研究,并针对福建省现阶段信息消费状况提出了促进信息消费发展的对策建议。建议强调要在全面推进社会信息化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农村居民信息消费的培养;全面提高居民的信息消费力。王国华分析了江西省信息消费的现状,揭示了影响信息消费增长的因素,提出加速江西省信息消费增长的对策。

五、综合评价与思考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实践中的信息消费快速成长,我国的信息消费理论研究取得重大进展。邓胜利、马哲明和靖继鹏等学者从我国信息消费研究起源、信息消费理论、信息消费行为、信息消费监督评价及信息消费者权益、信息消费影响因素及环境等方面所作的文献综述部分反映出这种进展。本文主要从信息消费的界定与信息消费的特点、信息不对称与信息消费、网络信息技术进步与网络信息消费增长、信息消费的区域差异与特点比较等方面总结我国加入WTO以来对信息消费问题的研究与最新成果。总的来说,我国对信息消费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特别是近五六年来,一大批研究成果将信息不对称方法、网络技术、消费差异等引入信息消费研究中,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该领域的前沿性。另一方面,这些文献凸显出来的不足与问题也不容忽视。问题主要是信息消费主题下研究方向摇摆不定,主线不清;研究力量分散,缺乏学科带头人;有问题意识却没有问题的价值层面意义的讨论,未能形成基于共同价值准则下的信息消费问题研究;研究方法参差不齐,学术范式不足等。这种状况是不利于产生有分量的经典性作品的,不利于可持续研究的。为此这里根据现有的研究情况,提出几个值得重视和深入研究的问题:(1)对信息消费本身的“信息”内容缺乏深层次的分析。定义是讨论的前提,许多学者都会注意到在正文的开头给出信息消费的定义,但所给定义与后面研究不搭界或偏离的现象却时有发生。偏离的表象是信息消费主体与客体的脱节,但深层次的问题则是未能深入信息消费的“信息”本身做文章。按消费主客体范式,信息消费实质上是消费主体对外部信息的内在化过程。内在化的内容在笔者看来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有关情趣文化娱乐方面的信息内容,一是了解、认知所在生存环境方面的信息内容,一是学习知识和提高个人素质方面的,或个性化发展方面的信息内容。这三方面信息内容综合起来说,都是主要用于劳动能力生产和再生产的服从工作需要的或为工作需要的信息消费。将这些外在的信息内容内在化到个人的“信息库”中,变成个人拥有的信息或知识就是信息消费。这些信息内容有些是公共机构作为公共产品提供的,有些是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的,有些则是通过个人信息管理机制实现的。不同的研究者对信息内容及其消费实现机制有不同的理解,但对外部信息的内在化消费应是主线,是根本,是灵魂。抓住了根本才能对消费对象即信息产品(服务)做深入的细分,才能解决如一些学者指出的目前对信息消费界定比较笼统、对信息消费品市场细分不足等问题。(2)对信息消费主体的研究还有待深入。有学者指出一些文章讨论了促进(或制约)信息消费的信息消费者、信息消费品和信息消费环境等三大结构性实体要素,却没能对消费主体作多层次分析,泛泛而谈“无主的消费”。尽管也有文章讲到信息消费主体,但只是简单地将信息消费者定义为信息消费主体,未作主体细分。最近有文章将信息消费主体划分出自然人和组织、企业等法人,但他们毕竟在信息消费的质与量、方式与途径上存在很大的差异。况且,从消费经济学的研究范式看,用于满足生产需要的信息消费主要属于生产领域的事,用于满足生活需求的信息消费才属于消费范畴的研究内容,它与居民收入水平、与人口素质密切相关。现存的信息消费主体界定模糊问题与此不无关系,也与对信息消费的“信息”缺乏深入研究有关。此外还必须深入对现阶段信息消费的发展性质,对信息消费和消费借以实施的信息技术手段的关系做系统配适性研究。

将信息不对称方法引入信息消费领域的研究,使我们获得了新的认识与启示。信息不对称方法之于作为消费客体的产品的分析,使我们从产品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的信息不对称状态,看到产品在引入、成长、成熟、衰退等不同阶段的不同信息特征;使我们从产品质量不同档次的信息不对称深度,看到产品质量的不同档次所包涵的不同信息含量,从而大大深化了对消费品的信息特征的认识。信息不对称方法之于消费主体的分析,使我们从消费者知情权角度看到了落实消费者知情权对降低信息不对称度的意义,也使我们认识到赋消费者予知情权,增强消费者知情权对推动信息消费的重要性。信息不对称方法之于消费制度和消费创新的分析,使我们从制度和创新的角度认识到改革制度、建设制度、完善制度对改变消费信息不对称度,和从创新的角度认识到技术创新等对缩减消费信息不对称度的方向与价值。当然这些问题中还有许多值得进一步深化的方面。

当今网络信息时代注定是信息消费快速成长的时代。把握快速成长的一个重要思想方法是看成长背后的主因素,如基本面上的经济结构、消费需求基础、消费环境条件等;市场面上的信息产品(服务)供给水平等;消费者层面上的收入水平与支付能力、信息意识与文化素质等。尹世杰教授、李新家教授强调消费和谐与文化经济发展的关系,提出经济学研究要以人为本,要用先进文化来引导人的消费生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现实生活中,信息消费者是否拥有必要的信息技术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甚至是决定性的条件。消费者没有电脑和上网条件,网络信息消费就无从谈起。这也是信息消费不同于一般物质消费的方面。应该说一些学者的研究早已注意到这一点,但对信息技术结构进步与信息消费结构成长的关系似乎重视不够。信息技术的结构进步,大处着眼主要是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居民信息消费工具,如电话机、传真机、电视机、电脑等的用户终端技术设备。这些信息技术设备,已不单是消费者的拥有量问题,而是拥有设备的质量、结构、使用率和设备的社会化程度问题。后者对国民信息消费的影响更大。一是社会信息基础设施,或信息基础结构,如国际互联网、通信网、公众电视网及其他公共信息设施。这些设施的功能配置、社会覆盖面等事关国民信息消费。这两个层面都在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创新而快速进步,而后者更具基础性意义,影响力更大。信息经济的进步已发展到更加重视信息技术结构的协调及其与信息消费结构成长的配适关系问题。信息技术结构的协调包括社会信息基础设施与居民消费工具进步的协调,信息技术基础结构与社会信息制度结构的协调等。信息消费的发展如不能同整个社会信息基础结构联系起来作系统的配适性研究,是难以取得带根本性的发展问题解的。

责任编辑:陈桂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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